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对外公布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乱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运动式检查被规范禁止。《意见》如何为企业营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企业检查,又该如何做到“不缺位也不越位”?《新闻1+1》连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敬波,带来分析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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