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一小”民生领域的相关问题在农村需要更多关注,农村老年人吃饭问题就是其中一项。今年宁夏两会召开期间,宁夏人大代表、石嘴山市惠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军山等人向大会联名提交了《关于加大对幸福大食堂、农村老饭桌及农村互助养老院支持力度的建议》。
白军山提到,近年来,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剧及家庭生活结构的变化,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特困、独居等老年人“吃饭难”问题日益突出。目前,惠农区在城市(社区)建设并正常运营幸福大食堂7个,建成运营农村老饭桌12个,为辖区老年人提供低偿的就餐服务,有效解决了周边孤寡、空巢、高龄等生活困难老年人“做饭难”“吃饭难”的问题,得到了群众广泛认可。农村集中照护安置老年人,也是养老服务的重点工作之一,惠农区在3个乡镇建成农村互助养老院4家,保障经济困难老年人且不愿入住城区的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居。
白军山提到,而当下,幸福大食堂、农村老饭桌及农村互助养老院均存在运营压力,农村老饭桌资金来源仅为自治区财政给予的每年1万元运营补助,该资金少且属于福彩公益金无法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致使农村老饭桌聘请不到厨师;社区幸福大食堂无任何自治区财政及区级配套资金支持,难以长期为继;而农村互助养老院资金来源仅为自治区财政给予的每年3万元运营补助,房屋因年限久远,日常维修屋顶、墙面、更换暖气片等维修改造费用较大,且紧迫性较急,单纯依靠项目申报不现实。
为此白军山建议,自治区民政厅将社区幸福大食堂、农村老饭桌老年助餐服务运营经费及农村互助养老院纳入财政预算,并制定出台规范管理、补助等相关政策。一是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根据社区幸福大食堂承接老年人助餐服务人数,按比例给予补贴,分别对能够持续稳定为100名、200名、300名老年人提供配餐服务的承接单位梯次每年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补贴。二是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为每个农村老饭桌每年追加运营补助2万元,专门用于聘请厨师,推动老年助餐积极稳妥、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为每个农村互助养老院每年追加运营补助7万元,用于日常维修更新基础设施、聘用专业人员、购置活动用品等,持续增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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