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普法明确加强科普信息发布传播监测,要求网络平台及时处置伪科普内容。

1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科学技术普及法集体采访活动,科技部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修订后的科普法明确,作为科普内容的主要传播渠道,网络平台要承担发现违法或虚假错误信息后及时处置的责任,“对于传播范围广、社会危害大的虚假错误信息,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予以澄清”。

2024年12月25日,颁布22年的科学技术普及法完成首次修订,并公布施行。澎湃新闻注意到,新法从原法的6章34条增加到8章60条,将每年9月确立为全国科普月。

“当前,网络科普质量良莠不齐,一些虚假错误信息在网络流传。”科技部有关司局负责人李昕介绍,在完善网络科普信息管理方面,新修订的科普法既鼓励支持新媒体科普的发展,又对违规行为的治理进行规范。

比如,第三十五条规定“组织和个人提供的科普产品和服务、发布的科普信息应当具有合法性、科学性,不得有虚假错误的内容”。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加强对科普信息发布和传播的监测与评估”“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传播虚假错误信息的,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对于科普信息发布者、网络平台传播者的责任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作为科普内容的主要传播渠道,网络平台要承担发现违法或虚假错误信息后及时处置的责任。对于传播范围广、社会危害大的虚假错误信息,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予以澄清。

澎湃新闻注意到,前述新法还要求回应数字时代新形势,完善网络科普制度。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等机构和团体做好科普宣传工作。同时,鼓励利用新兴媒体开展科普,拓展科普渠道和手段。

中国科协科普部副部长顾雁峰介绍,2019年起,中国科协联合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共同打造国家级科学辟谣平台,联动有关部门、全国学会、地方科协、网络平台开展权威科普辟谣工作,建立完善的科学类谣言“发现、识别、研判、辟谣”全流程工作机制,共同加大科普正能量供给,最大限度压缩伪科普生存空间。

“科学辟谣平台不断强化价值引领作用,逐步建立起一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公众信赖、运行高效的辟谣机制,对公众关注的热点基本可以实现快速辟谣响应。”顾雁峰介绍,具体来说,一是通过各网络平台举报窗口、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及平台等,广泛开展网络谣言线索征集,鼓励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网络谣言举报。二是通过谣言库对谣言线索进行比对,对已入库陈旧性谣言进行快速反馈,对新型谣言进行专业识别。三是通过专家库匹配专家,对谣言进行研判,对复杂谣言进行多方“会诊”,提出处置意见。四是组织生产图文、视频等辟谣作品,同时针对网上假医生科普、跨科“擦边”、直播卖药等伪科普乱象,通过全国网络辟谣联动机制和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机制做好相关工作,精准打击网络伪科普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