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第十二届湖北省委候补委员,湖北省民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易先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易先荣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人事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不正确履行职责,对统计造假失察;生活腐化;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随意决策,滥用职权,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易先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易先荣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湖北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